一、普法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重要部署。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学习宣传《国徽法》《国旗法》《国歌法》,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法规。
(三)学习宣传《民法典》,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四)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五)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将《法律援助法》作为“八五”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来抓,发挥部门优势开展宣传活动。
(六)认真做好党组(或党支部)集体学法,组织开展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工作。
(七)重点宣传普及《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政法工作条例》等与公正司法和履行检察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全院检察干警;司法活动中涉及的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等及相关人民群众。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市委、省检察院和市检察院工作部署抓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依法履职的能力,不断提高普法对象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法治六枝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四、行动计划
(一)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重要部署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责任部门:党组、各党支部)
(二)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通国家法律宣传的实效衔接,深入开展以党章及新出台的准则、条例等为重点的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责任部门:党总支、各党支部)
(三)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集中宣传学习《宪法》,坚持常态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紧盯时间节点,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自觉维护宪法权威。(责任部门:办公室、政治部、各业务部门)
(三)学习宣传《民法典》,认真组织开展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大力组织实施民法典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开展民法典“法律十进”、举办民法典知识讲座等,推进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责任部门:办公室、政治部、第四检察部、民法典宣讲团成员)
(四)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责任部门: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
(五)深入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现实施法律法规。(责任部门:办公室、政治部)
(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社区、扶贫点等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深入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抓住“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点,紧扣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开展经常性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责任部门:各内设机构、驻村干部)
(七)关注青少年身心健康,走进学校,结合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夯实青少年法治素质根基。(责任部门:第一检察部)
(八)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工作。通过“两微一端”、门户网站、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新媒体平台,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责任部门:政治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
(九)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结合办案,采取不同的方式向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旁听群众等以案释法、答疑解惑、宣传法律政策。并结合各自业务特点加强普法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发布。(责任部门:各业务部门)
(十)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丰富内容和载体,提高检察文艺作品创作能力。(责任部门:政治部、办公室)
五、责任领导
曹江洪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六、责任部门
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张娜 办公室主任 15885908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