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双方当事人因邻里琐事发生争执推搡,致一人受轻伤二级。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撤案决定后,受害方难以释怀,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经审查,公安机关撤案决定合法适当。然而,一纸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虽能终结法律程序,却可能埋下长期矛盾隐患。为彻底修复社会关系,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与当地综治中心取得联系,提出联合调解。
综治中心充分发挥其整合资源、协调各方的枢纽作用,迅速响应。提供了专业的调解场所与流程支持。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牵头,邀请公安机关原案承办民警、第三方律师及综治中心调解员共同组成联合调解团队,各方优势互补,形成调解合力。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调,最终引导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一致,过错方赔偿受害方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7.5万元。双方当事人对检察机关与综治中心的工作表示肯定和感谢,承诺今后和睦相处,一场可能激化的邻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