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3月12日在六枝特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余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特区人民检察院在特区党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特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守发展、生态、安全底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新思路
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区内重大项目建设,密切关注民生保障、扶贫开发有关工作。对涉及侵害重点工程建设的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非法阻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扰乱社会秩序犯罪的依法及时批捕起诉。着眼维护企业利益,服务企业发展,成功举办2015年“服务企业发展—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努力营造服务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专项行动。牢牢守住发展、生态、安全三条底线,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制保障。与公安、环保、国土、林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对特区境内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的打击合力,积极开展“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工作,发出补植复绿检察建议6份,落实补植复绿640亩。依法决定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5人,提起公诉8人,移送其他检察院审查起诉1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线索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人。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有效途径,依法提起环保领域行政公益诉讼1件(全省2件,全市首例)。立案侦查生态环保领域职务犯罪6人。查处六枝特区食品产销公司屠宰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专项资金背后的渎职犯罪,由此带动全市检察机关对同类案件的查处,办案经验被《检察日报》刊载,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努力营造健康有序市场经营环境。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等犯罪8人,提起公诉3人。积极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有效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犯罪的同时,出台《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企业发展意见(试行)》,全力为驻区企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深入推进平安六枝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有新作为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362件49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79件365人,同比下降22.5%(件)、24.4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51件579人(含退查重报123件231人),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97件495人,同比下降7.03%(件)、14.51%(人),移送其他检察院审查起诉27件49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56件59人,提起公诉50件50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96件155人,提起公诉83件151人;批准逮捕“黄赌毒”犯罪106件128人,提起公诉129件140人。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无错案、超期羁押情况发生。
积极参与平安六枝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把“平安建设”和同步小康驻村、贫困村、贫困户遍访工作有机结合,深入乡镇(社区)、村寨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提高群众对“平安建设”和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在2015年度全省88个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满意度测评中,特区人民检察院以人民群众满意率100%名列全省第一。
多措并举,注重从源头上遏制和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减少社会对抗。对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的31人,依法不批准逮捕;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刑事处罚的18人,依法不起诉。加大刑事和解力度,刑事和解8件8人。深入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法制讲座,选派法律功底扎实、检察业务精通的检察官担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教育逐步纳入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桥梁纽带作用,严格执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控告申诉工作首办责任制,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60件(次),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及批办信件22件(次),积极开展刑事司法救助,对7名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提供司法救助金共计4万元。
三、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维护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有新成效
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8件19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件15人,同比件数上升7.69%,人数持平;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件4人,同比件数持平,人数下降20%。立案查处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均为大案,其中要案2件2人,要案率同比上升100%;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中,重大案件2件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29万余元。立案查办了六盘水市商务粮食局屠宰办原负责人李寿军、特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原局长张顺贵滥用职权、受贿案,六盘水市交通运输局原副局长吴仕泽受贿案,木岗园区征地拆迁过程中朱旻、张永明贪污案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案件,有力助推了全区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
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完善社会化预防网络。深化职务犯罪预防,通过办案研究发案、个案研究类案,做到侦防同步。深入各乡镇、烟草、供电等部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专题讲座45次,受教育警示人员4540余人次。开展预防宣传75次,开展预防调查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8份,分析报告7份,提出检察建议20份,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68次,有效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与特区工商联、林业局等单位建立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探索建立了警示约谈室,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国家公职人员。
四、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力度,维护司法公正有新进展
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严防冤假错案。在办案中严把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质量。立案监督方面:以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为重点,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10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撤案5人;侦查监督方面:依法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9人,纠正侦查违法行为19件(次),提前介入引导重大疑难案件侦查取证35次。诉讼监督方面:依法追加起诉犯罪嫌疑人9人,追加起诉犯罪事实7桩,建议对4名无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依法提起刑事抗诉1件1人,市检察院支持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改判。刑罚执行监督方面: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力度,对全区442名社区服刑人员刑罚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及时提出建议,完善工作措施,纠正社区矫正罪犯脱漏管2人(次),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对40名罪犯的特赦工作进行检察监督,经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特赦。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去年2月全面启动了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拳整治司法不规范“顽症”,有效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司法公信力得到提升。通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和案件信息公开等工作,倒逼司法规范。对2013年以来办结的2016件案件进行质量检查,重点评查414件,着力解决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50条、法律文书537份、重要案件信息44条,开展律师预约4次,律师绑定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12件(次),有效增强了执法办案工作透明度。
五、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基层基础和检察队伍建设有新风貌
以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重点,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工作。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通过开展“个性化”对外联络活动,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进一步推行阳光检务,深化检务公开。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切实加强对检察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大检察业务培训工作力度,全年有44人参加省、市、特区组织的集中脱产培训,检察干警整体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着力加强检风检纪教育,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干警不碰纪律高压线,坚持“零容忍”正风肃纪,队伍作风持续向好。全年,没有发生检察人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情况。
高点定位,全面完成基层检察院建设“4+1”工程创建工作。作为全省第三批基层检察院建设“4+1”工程创建院,特区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示范院创建标准,立足实际,认真规划,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改造建设了案件管理接待厅和控申举报接待厅,将司法为民窗口前移,投资建设了图书室、阅览室、院史陈列室等检察文化阵地。目前,创建工作已完成,正迎接省检察院评估验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六枝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特区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特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特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水平还不够高,办案质量风险隐患客观存在;二是面对司法体制改革即将全面推开的新形势,检察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工作综合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改革的需要;三是检察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检察监督的力度和质量有待提升;四是检务保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还比较多,资金紧缺和保障困难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开局之年,也是“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开局之年。特区人民检察院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省检察长会议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建设“三铁”检察队伍和服务“大扶贫、大数据、大健康”战略实施的总任务,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区“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同步小康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上述主要任务,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动摇
立足服务“大扶贫、大数据、大健康”战略实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主动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与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立足实际,切实找准六枝检察工作服务特区“十三五”规划的着力点和落脚点,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及时调整和完善服务的具体措施,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尽职尽责。
二、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社会和谐不懈怠
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大批捕、起诉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黑恶势力、“两抢一盗”、涉黄、涉赌、涉毒等犯罪;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深刻领会“两个没有变”,切实增强“四个足够自信”,严肃查处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犯罪,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坚决查办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密切关注“三变”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重点查办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按照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扎实开展为期一年的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助推扶贫开发领域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惩防并举,加强释法说理,推动预防工作向办案过程前移,进一步强化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切实增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检察监督力度,维护执法司法公正不畏难
积极适应以诉讼监督为中心的监督模式,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审判不公、监管违法等执法不严和司法不公问题,贯彻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和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强化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要积极投入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危害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积极参与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战。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惩犯罪者,支持创业者,挽救失足者,教育失误者。要坚守法律底线,着力健全和落实纠防冤假错案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办案责任终身负责制,坚决杜绝冤假错案。高度重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加强对刑罚交付执行、刑罚变更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的检察监督和社区服刑罪犯脱管漏管的实地检察。不断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违法执行的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效果。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检察队伍建设不放松
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坚持从严治检,认真组织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把严管队伍、严格要求、严明纪律贯穿检察队伍建设全过程,教育引导检察人员知敬畏守纪律。要严格主体责任讲担当,严格组织纪律讲党性,严格执法讲程序,严守规矩讲慎微,服从上级讲规矩,艰苦朴素讲作风。要按照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三强三铁”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将检察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忠诚之心转化为谋事创业之智。高度重视检察人员职业保障,进一步关心检察人员身心健康,最大限度激发队伍活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努力建设一支铁一般忠诚、铁一般法纪、铁一般担当的检察队伍。
五、顺应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松懈
今年是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的关键之年。要在继续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在增强执行力上下功夫,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规范保公正,以公正促公信。要切实增强改革内生动力,立足六枝实际,在特区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准确把握改革精神和改革要求,主动适应,积极作为,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蹄疾步稳地推进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和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要主动争取特区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关心和支持,及时向特区党委和人大报告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坚持改革创新思维,扎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动员工作,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切实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人心不散。
各位代表!2016年检察工作任务艰巨,检察机关使命光荣。特区人民检察院要在特区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以更加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为六枝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录:
《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专项行动”:《报告》第二页提到的“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专项行动”是指,2015年1月,贵州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就是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严惩破坏生态环境领域的犯罪活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保护生态环境,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贵州。
2、“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第六页提到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指,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反对和惩治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行为,切实防止和纠正执法办案不严格、不规范、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有效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3、“4+1”工程创建:《报告》第七页提到的“4+1”工程创建是指贵州省检察院在抓基层院建设工作中,结合贵州实际,把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和检察文化一起抓,确定为基层院建设“4十1”创建工程的主要内容。
4、“两个没有变”:《报告》第十页提到的“两个没有变”是指,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
5、“四个足够自信”:《报告》第十页提到的“四个足够自信”是指,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全党同志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正能量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要有足够自信。
6、“三强三铁”主题教育活动:《报告》第十一页提到的“三强三铁”主题教育活动是指,在2016年2月1日召开的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上,省委政法委部署在全省政法机关深入开展“强教育、强管理、强监督、打造铁一般忠诚、铁一般法纪、铁一般担当的政法队伍”主题教育活动。
7、“三变改革”:《报告》第十页提到的“三变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8、“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报告》第十页提到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指,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政领导小组会上指出:“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所谓供给侧改革简言之,就是从供给、生产端入手,通过解除供给约束,积极进行供给干预促进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