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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6-12  作者:办公室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 年3 月25 日在六枝特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余 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 年工作回顾

  2020 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给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巨大冲击和检察履职带来的严峻挑战,六枝特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特区党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下,树牢新理念,适应新形势,践行新使命,破解新难题, 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强化自身建设, 主动服务大局,忠诚履行职责,为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助力打赢“四大战役”

  积极适应形势变化,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积极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2020 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扛起责任、主动作为,坚持抗疫履职两不误。办理涉疫情案件 2 件 4 人,批捕并起诉 1 件 2 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 1 件 2 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和相对不起诉决定,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会同市场监管、发改、经信等部门对辖区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经营性场所开展疫期专项检查,督促整改野生动物买卖、“高价猪肉”、“天价口罩”等问题。全院 55 名检察干警闻令而动,组成 6 支“政法冲锋队”投入全区 22 个社区及党建扶贫联系村的联防联控工作;捐赠抗疫物质 4 批(次),捐款 12950 元,用爱心和实际行动支持抗疫。

  积极助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紧扣三年为期目 标,深入开展“六清”行动,批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 12 人,纠正漏捕 20 人,起诉 52 人,移送涉黑涉恶和“保护伞”“关系网”线索 12条,高质高效确保案件清结。在 2019 年成功办理被告人周纯等 8 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基础上,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专案组,检察长再次担任主办检察官,提前介入六枝特区“2·22”涉黑专案引导侦查,依法提起公诉,罗超凡等 31 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刑罚,监督查封、冻结、扣押涉黑恶资产 433.12 万元。陶伟、邓昕二名同志被省检察院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三等功。

  积极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立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4 人,起诉 23 人。办理洗钱案 2 件,在全市率先实现零突破。开展“碧水润家园”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 项工作,起诉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犯罪 4 件 5 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4 件。与清镇、关岭、织金等县(市、区)检察机关就乌江源三岔河和郎岱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共同签署协作机制 2 个,配合省、市检察院和安顺市检察机关成功办理关岭县高寨水库饮用水源跨区域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全力推进法治扶贫,批捕涉扶贫领域犯罪 29 件 42 人,起诉 36 件 52 人。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未成年刑事被害人为重点救助对象,发放司法救助金 44 人 33.3 万元,有效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扶贫队被省检察院脱贫攻坚专项工作记集体三等功。

  积极助力打赢优化营商环境“持久战”。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批捕侵害企业权益犯罪 6 人,起诉 6 人;对企业家或企业工作人员涉嫌犯罪不批捕 2 人,不起诉 3 人,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联合特区工商联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  察开放日暨“两长”(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开展“送法进企业”     5 次,走访企业 38 家,为企业及企业家提供法律服务 17 次,协助解决生产经营风险和涉企法律问题。

  二、全力服务民生,努力在社会治理中彰显检察担当

  坚持民有所盼,检有所应,立足司法办案,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积极发挥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坚决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化平安六枝建设,批捕各类 刑事犯罪 238 件 387 人,起诉 303 件 526 人。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 34 人、起诉 38 人,同比分别下降 32%和5%。批捕黄赌毒、盗抢骗、涉枪涉爆等犯罪 193 人、起诉 227 人, 同比分别下降 10%、上升 19%。加强监检衔接配合,在反腐败斗争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 15 件 17 人,起诉 15 件 17 人。成功办理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原毕节市七星关区副区长肖玉明等 6 件 7 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窝案,办案团队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

  全面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人犯罪零容忍,批捕 44 人,起诉 44 人。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 14 人,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 18 人。坚持宽容不纵容,批捕涉罪未成年人 13 人,起诉 14 人。持续督促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在市二医投资建设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26 名检察人员担任全区 55 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积极开展以宣讲《民法典》、预防校园欺凌、禁毒等为主要内容的青少年法治宣讲 51 场(次),助力平安校园建设,提升在校学生法律意识和自护能力。

  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坚持标本兼治,发出社会治理 检察建议 23 份,促进解决社会治安及重点行业领域管理漏洞,助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 84 件(次),其中,检察长接访 24 件(次),邀请律师参与接访 33 件(次)。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7 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 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达到 100%。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结合“平安建设宣传月”“6·26 国际禁毒日”“12·4 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组织送法进乡村、进社区 10 余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0 余份,覆盖群众万余人,努力营造尊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认真开展“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民声察民情,征求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深耕主责主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

  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依法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优化刑事检察。认真落实刑事诉讼诉前主导责任,监督立案32 件,监督撤案 7 件,追捕追诉 59 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1 件(次)。积极配合市检察院对特区看守所、公安局各辖区派出所开展巡回检察 2 次,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 5 件,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漏管 105 人。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 14 人(次),依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强化民事检察。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开展全过程、多方位法律监督,促进规范审判执行行为。办结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 73 件,发出检察建议 73 份,被采纳 71 份。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 69 件,发出检察建议 69 份。实化行政检察。充分尊重行政机关主体地位,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对行政机关履职不当发出检察建议 75 份,均被采纳。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发出检察建议 15 份,回复率 100%,被采纳率100%。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为抓手,成功化解行政争议 7 件,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深化公益诉讼检察。践行“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 命,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建立全市首个 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辅助案件调查取证。摸排居民饮水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线索 95 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6 份,提起公益诉讼 5 件,一批损害公共利益的问题得到整治。

    四、释放改革效能,充分激发检察工作内生动力

  统筹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任务落地落实落细,在守正 创新中激发活力、增强动能,不断提高检察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始终坚持审慎司法理念。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 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较小的犯罪,依法不批捕 176 人,不起诉124 人,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修复受损社会关系。全年审结的 656名犯罪嫌疑人中,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591 人,适用率90.09%,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 81.05%,法院采纳率 100%,全市检察机关排名前列。严把案件质量关,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38 件,

进行“三书”比对 369 件,着力提升检察人员司法规范化水平。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按要求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入 额院领导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55件,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 1 次。用好“案-件比”这个衡量司法质效的标尺,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在特区公安局建成“简案快办中心”,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办理案件 212 件,占同期提起公诉案件的 72.35%,全年“案-件比”为 1:1.3036,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司法效能。科学运用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按季度常态化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充分发挥业绩考评“风向标”、“指挥 棒”作用,全力补短板、强弱项、增质效。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 687 条、重要案件信息 13 条,发布终结性法律文书 300 份,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个性化联络活动 3次,组织代表委员、律师、人民群众举行检察听证 20 件(次),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案件监督评议 5 件,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和检察工作社会参与度。

  五、全面从严治检,着力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铁一般”的要求,着力加强对检 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在加快高素质队伍建设中提升检察履职能力。突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在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 2 次,分析研判检察人员思想状况,防微杜渐、及时纠偏,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院党组听取党建工作专题汇报 3 次,持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党员占比从 2016 年64%提升到 76%,党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学做并重,推进学习型检察机关建设,注重培养复合型检察人才。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检答网”“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线上”学习平台,组织网络学习 19 期 247 人(次);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月见庭审、精品案例评选等“线下”实践活动,派员参加各级各类培训 18 期 26 人(次),推动检察人员在学习中成长,在实战中砺炼,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保持自身正风反腐力度不减,加强检务 督察、节前教育和日常提醒,以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教育警醒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执行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三个规定”,增强廉洁用权意识,坚 决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派驻监督,院党组会议严格按要求向特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报备, 并邀请纪检监察组组长监督指导。主动接受市检察院党组对特区检察院党组的政治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对巡察反馈意见,高站 位认识,高标准整改,高质量落实,风清气正、勤奋敬业的政治生态和工作状态持续向好。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六枝特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忠诚履职尽

  责,奋力追赶跨越,检察工作取得长足发展。31 篇信息稿件被各级新闻媒体采用,1 门战“疫”法治微课被最高检采用,1 篇论文获最高检“第三届全国检察官阅读征文活动”二等奖,2 篇调研文章获全市检察理论研究年会论文奖项,2 个集体、22 名干警获各级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特区党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 得益于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特区政府、特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六枝特区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六枝检察工作还

  存在短板和不足。一是对应时代发展要求,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有差距,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成效不够显著; 二是对比人民法治期盼,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 发展不够平衡,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不够丰富;三是对照职责使命要求,检察队伍的结构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对此,我们将采取务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1 年工作安排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 100 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六枝特区检察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全会和政法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立足检察工作时代新坐标,积极应对各类风险挑战,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体要求,高质量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为我区“十四五”规划实 施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检察力量。

  一、提高政治站位和履职站位,忠实履行职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 动,把讲政治和讲法治落实在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促稳定各项措施,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维护全区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扎实开展好“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   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切实扛起服务“六稳”“六保”的政治责任, 着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打击涉农犯罪、新型网络犯罪以及金融监管、金融创新领域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落实帮扶责任,大力推进司法救助, 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全面推开“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二、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检察产品。要更加注重宽严相济,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严格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着力加强对刑事侦查、刑事审判、 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要更加注重精准监督,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抓手,突出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及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补齐民事检察工作短板,做强民事检察。要更加注重矛盾化解,运用法治思维和检察智慧,强化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监督,着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减少程序空转,补强行政检察工作弱项,做实行政检察。要更加注重社会效应,把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的着力点, 人力资源和经费保障向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团队倾斜,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范围,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当好公共利益代表。

  三、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助力提升全区社会治理效能。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持续推进检察听证、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检察办案的第一个环节,深化平安六枝建设。持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有效降低“案-件比”。 树立“精品意识”,着力打造精品典型案例,以更优质高效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需求。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全面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办好检察民生实事,提高检察为民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四、持之以恒提素能强基础,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全方位做好司法办案风险防控,真正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不断锤炼检察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和职业道德。加大人才培养和选拔,抓实检察官业绩考评,激励检察人员干事创业,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质,推动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以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为抓手,突出政治建设,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自我革命精神,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努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新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了

  新要求,新目标赋予检察工作新使命。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特区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以追求极致的专业精神和必须过硬的专业能力,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担当实干、不负使命,为全面谱写画廊六枝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向建党 100 周年献礼!

 

  

  

《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 “六清”(见报告第 2 页第 12 行):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

  扫黑办主任陈一新于 2020 年 4 月 8 日主持召开全国扫黑办第 9 次主任会议,提出要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即:线索清仓、逃犯清 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

  2. “一号检察建议”(见报告第 4 页第 8 行):指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纪违法人员等。这是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

  3. 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见报告第 4 页第 9

  行):2020 年 4 月 21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

  人检察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计划 2020 年底各地市(州)至少建立一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场所。该中心配备同步录音录 像、心理测评、心理疏导等办案设备,司法机关能在同一场所一次性完成案件询问、心理辅导、司法救助、预防教育等工作,避免反复、不当询问给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属带来的次生伤害,实现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精准有力指控,有效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4. “12309”检察服务中心(见报告第 4 页第 15 行):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12309”检察服务中心分为实体大厅和网上平台两个层面,实体大厅设置业务咨询、控告申诉、国家赔偿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管理等功能, 网络平台包括“12309”网站、“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12309”微信公众号和“12309”检察服务热线,具体承担检察服务、案件信息公开和接受外部监督等服务功能。

  5. 行政非诉执行(见报告第 5 页第 17 行):指行政机关对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行政行为后,行政相对人既不申请复议, 亦不起诉,又不自动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作出准予执行或不予执行的裁定,在准予执行的情况下通过执行程序使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得以实现。

  6.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见报告第 5 页第 18 行):检察机关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指检察机关通过履行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等法定职权,运用监督纠正、公开听证、引导和解、司法救助等多种方式,促进解决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等活动中与行政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之间产生的争议,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对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助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7. 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见报告第 5 页倒数第 3 行):主

  要针对水质、土壤、食品、气体等领域的检测实验室。可满足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诸如涉及土壤、地表水、空气、食品等技术检测和鉴定需求,对检察机关发现线索、形成案件和提出诉讼请求具有决定性作用,有利于降低司法鉴定成本、解决司法鉴定难题、提升公益诉讼科技支撑水平。

  8. “三书”(见报告第 6 页第 11 行):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

  9. “案-件比”(见报告第 6 页第 14 行):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的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当“案”为 1“件”也为 1 时,是“案-件比”的理想状态, 此时“案-件比”是 1:1。当“案”为 1“件”数越高,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或者说业务活动越多,办案质效相对越差。“案-件比”重在引导检察官在每一个办案环节将工作做到极致,能避免的环节尽量避免,能减少的环节尽量减少,从而提升当事人的司法感受, 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10. “简案快办中心”(见报告第 6 页第 15 行):简案快办中心的设立,是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结合工作实际,有力破解“案多人少”难题,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办案模式的创新。设立 简案快办中心,将有利于规范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控制“案- 件比”;有利于促进案件科学管理、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有利于优化检察资源配置、节约司法成本,提升办案质效。

  11. 检察听证(见报告第 7 页第 1 行):是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听证员(一般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士中邀请)以及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相关办案人员等其他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活动。

  12. “三个规定”(见报告第 8 页第 1 行):指 2015 年 3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 年 3 月中央政法委出台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 年 9 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的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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