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向六枝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提出议案。
2.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确定本院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4.负责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5.负责提起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6.负责对辖区内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7.受理控告申诉,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8.负责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10.负责财务装备、检察信息技术工作。
11.负责其他应当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本单位(部门)内设8个处室,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275.35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29.77万元,增长6.0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06.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6.7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9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7.29万元,占68.48%;项目支出629.42万元,占31.5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275.35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30.4万元,增长6.0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五)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6.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0.35万元,增长6.4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支出1845.41万元,占92.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支出82.50万元,占4.13%;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支出68.80,占3.45%。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635.84万元,支出决算为1,996.7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2.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预算数不包含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工资的正常晋升以及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检察科目(款)行政运行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140.39万元,支出决算为1445.0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6.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的正常晋升。
(2)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检察科目(款)检察监督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数不包含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3)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检察科目(款)其他检察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322万元,支出决算为399.8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4.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不包含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00.53万元,支出决算为82.5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2.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住房改革支出科目(款)住房公积金科目(项)。当年预算为72.92万元,支出决算为68.8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4.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六)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7.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9.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47.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0.42万元,支出决算为97.0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预算数为340.42万元,实际执行数为97.05万元。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7.05万元,比上年增加68.53万元,增长240.25%,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62万元,占99.56%,比上年增加69.26万元,增长253.18%,增加原因是购置公务用车两辆及燃料;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占0.44%,比上年减少0.74万元,降低63.12%,减少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减少,2019年公务接待主要在食堂吃工作餐。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6.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49.96万元,购置公务用车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6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费、车辆燃料费、车辆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2019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0.43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3万元,主要是接待就餐费等。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86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2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见“五、附件 《聘用人员工资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员额制检察官绩效奖金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法警加班补助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综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48万元,比2018年减少12.47万元,降低7.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遵循从严从紧原则,压缩公用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反映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行政单位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
(十九)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行政单位的项目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项):反映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行政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五、附件
1、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