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盘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六盘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六盘水市财资〔2026〕1号),参照《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黔财资〔2023〕5号)执行,经中共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拟对一批固定资产共计14项原值700619元(见附表)进行集中处置核销,处置方式:报废。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联系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电话:0858-5796637。公示无异议后,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公示日期: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4日。
附件: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报废清单
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8月18日